江苏省南通市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大调解的格局,7年多来,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2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9700余起,万人刑事发案率一直保持江苏最低。

 

   成效如此显著,原因何在?

 

   综治成效  “一票否决”创新干部考核制度

 

   乡村调解的成效直接影响干部任用,正式成为制度。2009223,南通市委常委会发出第1号会议纪要,出台该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五条硬性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将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与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并取消党政领导干部本人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奖罚分明。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调解工作的激励,南通市委、市政府连续7年举行“十佳调处中心”、“十佳调解员”和“三无”乡镇(街道)评选表彰活动,对大调解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委以重用。

 

  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说,这样的指挥棒,将倒逼干部充分重视乡村调解。

 

   固本强基   八成纠纷不出村居

 

   从整个社会矛盾纠纷分布情况看,80%以上发生在村居一级,80%以上的矛盾纠纷也化解在村居一级,大调解组织80%以上的人员工作在村居一线,大调解组织的薄弱点也正是在基层村居。

 

   南通市政法委书记陈斌说,2007年以来,南通在村(社区)一级全面推行“1122工程,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综治专干、1名驻村民警、2名专职调解员、2名保安。

 

在城市社区成立38个专业从事民间矛盾、房屋拆迁、劳资纠纷等方面调解工作的个人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市1990个村居总共配备起3216名专职调解员。

 

   这些专职调解员,大多为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老干部。南通市给予政策扶持:专职调解员报酬,由市镇两级财政各出一半,一般每人每年在5000元左右,并且还非常注重对基层专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通过强化基层基础,南通市矛盾纠纷的化解呈现“金字塔”型格局,80%左右的矛盾纠纷在村居、12%左右的矛盾在乡镇、8%左右跨行业、跨地区的矛盾在县(市)区级得到化解。

 

  资源整合  “专调对接”构建新机制

 

   医患纠纷、劳资矛盾、征地拆迁、环保问题等新型民生类社会矛盾纠纷,近年来呈上升之势。南通市向专业化要效能,探索建立了医患纠纷调处、劳资纠纷调处、环保纠纷调处与社会调解对接、诉讼与调解对接、检察与调解对接、交通事故调处对接、消费领域调处对接等十大专业化调处新机制。

 

   20082月,江苏省首家独立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在南通成立,截至目前,成功调处医患纠纷637件,涉案理赔金额达到1800余万元。在各县(市)区和相关工业重镇建立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去年以来共化解各类劳资纠纷2508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69%左右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中心得以调解结案。

 

   南通还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职能工作有效对接,促进社会调解资源与公检法专业资源有机整合,使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数量大幅减少。在诉调对接上,市县两级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县级法院在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站,主动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诉前,有效将诉讼案件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效能提高  “听证对话”拓展新内涵

 

   2005年,南通市中心要建一座58层酒店,消息传开,一墙之隔的文峰花苑小区居民以酒店楼层太高、影响采光通风等问题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

 

   对此,崇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先后两次举行由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工程方和小区上百名业主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群众对这个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反映,最终促使建设单位调整方案,施工地点与小区间隔增加了15,大楼高度由206降至182

 

   南通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前举行听证对话,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防止出现“政府政策一出台、矛盾纠纷跟着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