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江苏沿海经济大开发,大多数人都知道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仅仅一年,记者沿连云港海岸线走来,感慨万千:即将建成的30万吨大港、一望无垠的滩涂湿地、世界最先进的钻井平台、填海造出的新兴城区……一个“东方大港”正在变为现实。

  短短一年,连云港人在海浪的拍打声中疾速前行;短短一年,对接江苏沿海大开发,连云港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作为经济高速发展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连云港法院人在这份答卷中,司法应对有怎样的作为,服务开发写出了怎样的杰作,是一个法制记者更为关心的……

  连云港中院院长薛剑祥用了四个“最”回答了记者:“全力推进沿海开发,我们承诺最好的审判质量、最高的审判效率、最佳的审判效果、最优的诉讼服务。”

  在港口大开发中能动服务举足轻重

  沿海开发的深入推进,连云港人欢欣鼓舞。然而,群情振奋的背后,各种利益碰撞更为激烈,社会矛盾纠纷冲突也更为凸显。

  怎样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最大的司法效益?怎样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中当好参谋,在重大项目中当好顾问?怎样在重点企业服务中、重大纠纷解决中,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连云港中院党组一班人在思索,在谋划。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获批后,连云港中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研。他们通过走访港口集团等龙头企业、联系重点项目,与行政执法机关、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梳理纠纷多发、矛盾集中的问题类型,分析这些问题的化解之法,获得了需要司法服务的第一手材料。经过充分讨论,今年3月份以来出台了《全市法院开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发区设立一批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意见》等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

  实践也充分证明,这些文件正成为连云港两级法院服务沿海开发最有导向性的规范文件,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今年以来,连云港中院新一届党组积极回应全市经济发展现实的需要,在全市法院开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并逐步探索建立服务沿海开发长效机制,陆续出台了10 多份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围绕临港产业深度发展中的司法保障、沿海滩涂开发利用的司法保障、沿海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中的司法保障、滨海新城建设中的司法保障等四大类十二个专题重点,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沿海大开发中的一系列法律难题。从而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回应了当前全市深入推进沿海开发最迫切的司法需求,为全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沿海开发的各类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一边在协调解决连云港沿海开发中的一个个难题,一边在撰写调研报告,让能动司法理念得到更有效的实践。这一活动也引起了连云港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连云港中院党组带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访港口口岸、参观开发建设前沿专题座谈会上,市委常委、港口管理局局长丁军华认为,港口经济正由传统经济向跨行业、跨领域发展转型,港口建设涉及到土地、大海、投资等诸多法律问题,连云港中院积极融入沿海开发大局,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对港口大开发的顺利运作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市长徐一平认为,“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沿海开发”专项活动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向法院学习,发挥能动作用,积极推进连云港沿海大开发。

  首份陆源污染近海补偿令的标志性意义

  城市东进,拥抱大海!

  这是省委省政府给连云港提出的战略规划。新规划打破原有狭小区域内发展产业的旧思维,将视野扩展到300多平方公里的沿海岸线以及大片低产盐田。

  跳出老区,启动新布局,建立沿海特色园区,进行大规模产业开发。为让每一寸土地发挥黄金效益,国家级连云港开发区、连云区等各县区相继采取了“腾笼换鸟”等一系列措施,对辖区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企业实行淘汰, 重新安排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三新”产业项目重新布点,以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和新型工业化水平。

  “腾笼换鸟”,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原有平衡被打破,新的碰撞不断产生。

  连云港中院面对这一新的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阵痛”,因地制宜,在法律框架内创造了层出不断的经验和做法。

  涉及转型升级或淘汰企业的案件,全市法院建立了立案、审理、执行三个环节的快速通道,主动做好各方利益关系的平衡协调工作,避免因淘汰落后产能而引发群体性纠纷,以保障开发建设进程;对符合政策规定,应当得到相应补偿的企业,法院及时派出法官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诉前调解矛盾纠纷,避免转岗职工利益受损;对影响项目开发和涉及稳定的案件,在依法进行调解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为使司法工作触角延伸到沿海开发的方方面面,连云港两级法院通过搭建无缝对接平台,开展零距离服务,解决群众和客商烦恼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向惠民化拓展,为重点工程建设解除后顾之忧等等。为此,在国家级连云港开发区、新医药和新能源产业基地、港口、连云国际新城以及连岛旅游度假区新设了6个便民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在216个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工地设立巡回办案点,构建起覆盖连云港城乡的便民诉讼网络。

  连云区某化工厂污水循环处理系统发生故障, 给近海5海里海域环境造成损害,导致紫菜养殖大幅度减产,网箱放养的鱼苗部分死亡。连云区某渔村的7名养殖户同时向连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化工厂赔偿经济损失。连云法院及时邀请海洋环境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排污流域, 在做了大量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发出陆源污染近海补偿令,提出了恢复近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补偿7名养殖户的经济损失。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首次对污染企业发出的补偿令,在当前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这一典型案例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

  以独创眼光推进创新的发展模式

  温家宝总理在三年前视察连云港时提出了一个宏伟规划:把连云港放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经济的版图,放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国家层面,放在国家中部沿海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外向型海港中心城市的长远战略,统筹谋划连云港的长远发展,统筹谋划港口、城市和产业发展规划。

  连云港要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高端产业、基础产业切入,走一条创新驱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正是在这样正确的思路引领下, 连云港的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三新”产业发展迅速。2009年,连云港市173家“三新”企业完成产值326亿元,增长34%,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7个百分点。

  围绕这一宏伟发展规划,连云港中院党组有着更深刻的理解:那就是人民法院要有更多的作为,要以独特的眼光推进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路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跨越发展速度,司法要全面拓展保护空间,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为此,今年4月以来,连云港中院领导集体或分别带队走访港口集团、开发区、鹰游纺机、恒瑞、康缘医药、田湾核电、中复连众、三得利食品等行政机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了解司法需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于6月18日出台了与连云港沿海开发区域特点紧密相关的《连云港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二十条》。组织审判人员深入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三新”产业开展调研、走访,送法上门,为企业举办知识产权法律普及讲座,开展东海水晶市场、汤沟白酒品牌、医药高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为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了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风险提示书、司法保障联系卡,连云港市法院的法官们通过实地走访、专题调研、现场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预防经营风险,消除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矛盾纠纷和不利因素,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今年以来,连云港中院还邀请省法院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陆续完成对“东海水晶市场知产保护”和“医药等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4项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务实有效的司法建议。

  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公司是近年东海县引进的最大硅加工企业,总投资5亿美元,由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个别农户阻挠施工,影响了项目推进。东海法院积极与牛山镇政府、西开发区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以调解结案,该项重大项目得以顺利推进。一年来,东海法院精心谋划,主动与市中院民三庭沟通,联合申报的《东海县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被列为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靠前服务和贴身服务更体现法院社会责任。连云法院创造性地设立“工地法庭”,灌南法院设立了“流动法庭”,连云、赣榆等法院还在临港产业区和高新企业集聚区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选派优秀干警担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联络员,帮助投资开发主体把脉、坐诊疑难杂症。

  沿海开发一年来,连云港法院已调处涉及沿海开发各类纠纷3700多件,为项目建设提出司法建议120多条,避免各类经济损失累计6.7亿元。连云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华,市委副书记、市长徐一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同生以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董恕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