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想不到,被骗走的血汗钱一分不少的被法院追回来了!”618,润州法院在该院第三法庭举行的追缴赃款集中公开发还活动上,前来领款的被害人啧啧赞叹和连连感激。当天上午,润州法院集中向17个受害者和受害单位发放了刑事审判过程中追缴的赃款人民币计23余万元。

 

“我的汽车和钢材被偷后,损失太大了,影响到我后面的生意,没想到法院给追回来了,而其不到4个月的时间。”今年1月,受害人李某一辆装满近1吨半钢材的汽车停放在路边,在凌晨被罪犯偷走,后罪犯在南京某货场销赃时被抓获,法院及时追回赃款145千元。在另一起较有影响的案件中,两名广东飞车贼在广东刑满释放后恶性不改,去年8月来到我市,十天内六次飞车抢夺,最后在广州白云机场被我市警方抓获,润州法院对被抢的四位市民亦发还了赃款。

 

不但十几万的要退还,而且不足百元赃款也在退还之列。年过六旬的王大爷当天领到了在公交车上被偷走的95元,他逢人便说:“法院真是替老百姓着想,95块钱还想着,真是难为了他们。”

 

据润州法院刑庭庭长赵勤介绍,这次发还的主要是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侵犯财产犯罪中追缴的赃款。涉及案件9件,17名被害人和2家受害单位,但到场受害人只有15人,法院通过努力,也没有联系到外地的两名受害人。其中有些受害人并没有报案,只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才发现案件中还存在受害人。法院的任务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和利益,这些都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和支持。据刑庭法官余波介绍,在我市财产犯罪中,罪犯大多来自边远省份,流动性很大,并且一旦获得赃款赃物,很快就会挥霍掉。市民应该相信司法机关,在遭遇犯罪时及时报案,并且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既有利于对罪犯的抓捕,有有利于赃款赃物的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