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在南京召开各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参加的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专项清理会议,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超期未执案件、中止执行案件、执行卷宗清理活动。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巧仁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丁巧仁副院长指出,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开展专项清理执行案件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又专门发出通知,就清理执行案件、执行卷宗和执行款物进行部署。省法院执行局结合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座谈会精神,已经制定下发了清理执行案件活动的实施方案。当务之急,关键要抓好落实,确保这次清理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首先,必须明确清理活动的任务。执行款物、执行卷宗和包括法庭在内的执行案件,特别是超执限案件和中止执行案件、发放债权凭证的案件以及程序终结案件是这次清理活动的三项重点内容,前两项清理必须在7月底完成,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各阶段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和任务目标,在省法院下发的实施方案中都已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不折不扣、卓有成效地抓好落实。其次,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活动。开展执行案件、执行卷宗和执行款物清理活动,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目前,在少数法院中确实存在执行款物管理混乱、执行案件有案号无卷宗或执行法律文书不齐全等问题,影响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要通过清理,认真加以解决,使执行工作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第三,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这次清理活动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做好摸清案件底数等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同志们回去后,要迅速向分管院长和党组汇报这次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区执行工作实际的清理方案。第四,必须切实加大清理力度。这次清理活动目标非常明确,清理出的案件能执结的必须执结,不能执结的必须区别情况处理,逐案建立台帐并作出说明,确保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底数清楚,管理规范。省法院和各中院要加大对基层法院清理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年底前,省法院将对执行案件清理情况检查验收。
  最后,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亚平同志对这次执行案件清理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进一步强调包括原审判庭及调解中心执行的案件应全部清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