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41日正式实施,针对新办法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金湖法院坚持未雨绸缪,做到正确对待,冷静思考,妥善应对,重点突出“一个确保”,落实“五项措施”。

“一个确保”,就是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确保新办法如期实施。新办法颁布后,该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会,在传达学习的同时,层层统一思想。教育干警从政治的角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对待、冷静思考、服从大局,多干事、少议论,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停、责任不减,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实际行动,确保新办法如期实施。

“五项措施”:

一是对比分析,搞好综合预算。针对新办法对收费标准大幅度下调的实际,该院成立了专门调研小组,将近年来诉讼收费情况,逐案排列明细,再按新的收费办法进行套算,相互作比较。在测算、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全年计划安排的专项支出、物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等项目,实事求是编制出详细的年度综合预算方案,准确评估资金缺口程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该院将新办法翻印后,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并将新办法实施后给法院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带来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全院综合预算等情况,主动、客观地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增加对法院的财政拨款。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针对本院审判综合楼在建、基层法庭改造等基建任务繁重,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该院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另一方面抓住新一轮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的政策机遇,切实做好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想方设想弥补资金缺口。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增收节支。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严把资金支出关,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全力打造节约型法院。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新办法实施后,势必带来案件数量增多,特别是民商事案件数将大幅度上升。对此,该院采取“三管齐下”的办法。首先调整内部分工,充实审判一线力量;其次积极申请县委适当增加人员编制,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第三将诉调窗口前移,向乡镇延伸,协助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构建诉调对结的“大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