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1)

未成年人犯罪七成“涉网”,仅靠司法手段遏制难堪重负

本报记者 丁国锋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徐州市公安局破获的涉及20多万名会员的爱图公园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的六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警方透露,破获该案最早的线索,竟来自徐州市的一位不满十六周岁的超级版主

  网络犯罪年龄正在“前移”

“虽然依据法律规定,我们没有对这名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但网络犯罪年龄正在‘前移’的现象却不应该被忽视,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对此现象提高关注。”徐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侦查队副队长孟滨说。

“我们发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占到了60%,其中大部分多多少少和上网成瘾有关。要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司法机关在法律范围内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维权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之外,社会各部门应当共同担负起责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汪振琦认为。

  未成年人犯罪七成“涉网”

  在互联网上的虚拟社会里,由于管理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的信息能够被青少年轻易获取。青少年人生经历短浅,他们由此而想入非非,不务正业,走上犯罪道路。

  上初中的15岁少年小雷从小由外祖父母带大,由于家境困难,智障母亲生活不能自理,母爱成为了小雷心目中冷冰冰的名词。因为没有钱上网,小雷回家翻箱倒柜找钱时惊醒了母亲,慌忙中他顺手拿起了地上的断线钳连续击打了母亲头部数下,又用水果刀捅刺母亲的脖子,导致母亲大出血死亡。

  “这是一起少年迷幻于网络引发的人间悲剧,我们在审理中详细地了解了该被告人的情况。从他口中得知他迷上了网络后,时常在上网聊天时向网友描绘虚幻中的美丽母亲和能赚大钱的父亲,被网友们羡慕。”承办该案的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杜秀兰庭长介绍。由于缺乏关心,特别是心理上的关爱,网络成为了一些青少年逃避现实的主要途径。网上随时可以搜罗获取的暴力、杀人、色情和偷盗的内容填补了很多青少年的业余生活。

  据杜秀兰介绍,仅鼓楼区人民法院2006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网的就达3396人,占到了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71.11%

  减少未成年人涉网犯罪不能单靠司法机关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是徐州市首家经江苏高院批准成立的少年案件审判庭,承担着徐州市铜山县、泉山区、云龙区范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由于案件多,审判力量和经验足,该庭同时还承担着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据该院相关信息采集统计显示,近几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上升了20%以上,比同期普通刑事案件上升的幅度高出10%。另外,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案件有所增加,显示出向团伙犯罪发展的趋势。

  “未成年人由于受年龄等方面原因的影响,单独个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内心存在一定的恐惧心理,故喜欢以成群结队的形式壮大自己的胆量实施犯罪。他们通过网络上的QQ联络,可以迅速结伙作案,而且此类犯罪多发生在网吧、学校内外等公共场所。该少年庭庭长王颖介绍,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未毕业的占到了70%左右。

  此前,云龙区法院曾经向铜山职教中心学校16岁至18岁的学生发放500份调查测试表,调查结果显示: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占到42.9%;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占26.3%,这些学生中约有10%的独居生活;另外,父母超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回家一次的达11.3%

  “这部分未成年人极易因不良影响,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他们在外谋生的父母通常只知道给生活费用,忽视他们的心理变化。”王颖透露,在审理案件走访相关学校期间,大部分学校周围的网吧并没有遵守学校附近200内不得设立网吧营业的规定。有个别网吧,只要付上一两元钱,就可以包夜通宵上网,暴露出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王颖说。

  另外,相当多的学校碍于上级考核,在得知学生涉嫌犯罪后,还没有等到判决,就下令其停课,草草开除学生学籍;或者虽然保留学籍,但放任其辍学而不予监管,把他们简单地推向社会,给青少年维权帮教带来了消极影响。

  “预防辍学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动员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杜秀兰认为,辖区派出所治安民警应对网吧治安巡视,提高对网吧各种安全操作系统漏洞的监管能力;公安、文化、工商,邮电等部门的监管人员应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尽快开发安装网吧过滤器软件,查处在电脑上设置密码或防护切换程序行为,并尝试建立“网吧安全专管员”负责制,同时彻底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

  杜秀兰还认为,禁止青少年上网并不是彻底解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根本办法,关键是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互联网,合理使用互联网,让网络成为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良师益友,促进青少年在信息时代和网络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