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二十件案件的背后-记赣榆县法院女法官姜霜菊
作者: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9 浏览次数:2406
全年审结民事案件720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开庭5.3次,案件调撤率80.3%,所有审结案件卷宗重达220多公斤……这是2008年赣榆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给出的一份数据“报表”。 今年1-5月份她又已办结案件350件。她没有高层次的学历,也没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然而她的朴实、亲切、耐心、贴心给所有接触过她的当事人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奉献,是她的本份
一个案件接着一个案件,开庭、调解、接待当事人,最多时候一天要开四五个庭,上班时间忙得团团转,判决书几乎都是在家里的电脑上完成的,周末常常要加班,因为仅靠上班的时间连开庭时间都排不过来…
累吗?“累!但办案是我的本职工作,看到那么多的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平息,那么多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累,也是值得的。”姜霜菊说这段话的时候表情依旧不愠不火,但眼神却是异常的坚定与执着。
她这样说着,也是这样在做着。去年九月初,姜霜菊因重感冒引发左耳突发性耳聋,但是开庭的日期早就排到了十月份,但姜霜菊坚持带病工作,做了一个月的“聋耳”法官,直到国庆节放假才到医院住院治疗。
调解,是她的法宝
2008年,姜霜菊所办的720件案件调撤率达80.3%,2009年1-5月份,姜霜菊个人办案调撤率达82.6%。这么高的调撤率在全市法官中不多见。姜霜菊说:“法官审理案件,就象医生看病一样,要查清病根,一次根治。否则,一个简单的案件拖的久了可能会变得复杂,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去年3月,姜霜菊承办了李某兄弟俩房地产纠纷一案。兄弟俩因解放初期遗留下的家庭房产发生纠纷,从1984年开始诉讼,经过起诉、撤诉、再起诉、上诉、再审、发回重审等程序,经过20余年的诉讼,直到诉争的房屋被拆迁,纠纷一直没有结束。接案后,姜霜菊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发现此案如果判决,双方矛盾明显将进一步激化,不可能案结事了,最好的方法便是调解。经过进一步审查,发现因双方诉争的房屋系50年代房产,现又拆迁,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明显较为薄弱。抓住这一切入点,姜霜菊多次主持调解,辩法析理,摸清当事人心态,巧妙把握案件节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程序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切实了结了这起长达二十余年的纠纷。
心服口服,是她的追求
十年来,姜霜菊办理民事案件4000余件,上诉率不到1%,且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所办案件无一当事人信访。同事们说:“再难处理的案子到了她手里也能迎刃而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处理王某起诉李某离婚一案时,由于李某性格偏激,坚持不愿离婚,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李某曾携带菜刀进入审判庭并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她就要与法官全家同归于尽;王某则宣称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就将三个孩子和她的老母亲送到法官家中。如果简单地对案件一判了之,反而会不利于解决问题,于是姜霜菊制定了冷处理的调解方案,在近两个月时间里,姜霜菊先后十多次来到李某家中,说服其代理人和亲友共同进行劝解、安抚,并且五易调解方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