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依法先予执行一起排除妨碍案
发布时间:2005-06-21 浏览次数:1402
江苏赛力制泵有限公司是市开发区招商引资中的一个大型项目,该公司在新建厂区过程中,少数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百般阻挠施工,一些不明真象的群众也起哄助威,不仅给投资企业带来较大损失,也严重损坏了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形象。赛力公司于6月8日向亭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法院在反复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了准予原告施工,被告及其它案外人不得阻止的民事裁定书并向双方当事人予以送达,并予以公告。公告后在施工现场仍有一些人在市开发区新园路上组织部分村民堵住进出路口并设置路障,阻挠施工车辆进出。在对村民进行政策宣传、劝解无效后,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保障施工的进行。对阻挠执行、情节严重的村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带离执行现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近年来,亭湖区法院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的法律服务工作,新河法庭根据市经济开发区大投资、大开发、大招商的区域特点,在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拆除违法建设等类型案件处理过程中,加大法制宣传、诉讼调解的力度,促进了项目引进和区域发展的“双赢”。
文章出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进峰、唐晓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