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常州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侧记
作者:肖天存 发布时间:2010-03-02 浏览次数:1555
年终岁尾是民工等弱势群休维权案件的高发期,春节前,常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审判执行力量,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对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为当事人的案件集中进行清理,以优质的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确保他们过上放心年。今年1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损害赔偿、欠款、劳动争议、赡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1056件,同比分别上午17.73 %,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调解速裁中心下起“及时雨”
全市法院以普遍设立的民调窗口和诉讼服务中心为弱势群维权主阵地,建立集中指定管辖制度,开设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建立“绿色通道”,实行案件简繁分流,实行涉弱势群体纠纷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审理、调解和财产保全力度,用足、用好、用活执行措施,尽可能缩短审执周期,确保弱势群体利益及时实现。对涉及集团性、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积极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沟通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弱势当事人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企业下岗职工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今年以来共对减缓免诉讼费16.8万元。
为了让民工兄弟回家过一个好年,钟楼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就涉及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调解、快履行”的方式集中力量审结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节前该院调解速裁中心受理的52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已经有31件审结,其中当庭履行的18件,占总数的35%,达成还款计划、确定在年前给付的13件,占总数的25%,总给付金额超过了52万元,人均1.7万元。
“谢谢,谢谢法官”,拿着从法官手中递过来的4000多元钱,王园花一个劲的道谢。“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原本以为案件怎么也要拖个一年半载的,钱还不一定能拿到。没想到在钟楼法院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拿到了钱,这下回家的钱有了,还能给家里的老人孩子买点过年的礼品,真是及时雨啊!”。这是该院调解速裁处理纠纷的成功一例。
伤残职工拿到5000元过节费
原来,从2005年起,王某即在卢某、陆某经营的锻造厂从事机修工作。2008年,王某在工作中不慎左脚被砸伤并经评定为七级伤残,后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卢某、陆某共同支付给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58256元。一审判决后,卢某、陆某不服,提起上诉。因卢某、陆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王某收到裁定书当日,即赶到新并法院,要求申请执行。诉服中心法官审查材料后告知王某履行期未满,不能申请执行,等过了春节再来申请。陪同王某前来的妻子一听此话,急得哭开了:“法官同志,我们还等着回家过年呢?跟老板交涉了多次也无济于事,只有求助法院了,求求你们能不能帮我们先想想办法……”。
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江秋虹见状,递上两杯热茶,耐心倾听他们诉说。考虑到如果按照正常法律途径立案、执行的话,这对民工夫妇可能不能回家过年了,于是决定启动执行前的督促程序。江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卢某,约定下午一起协商,由于卢某在外催款,便委托倪某出面协调,倪某表示该款他们一定会支付,现在临近年关,两老板也在外追讨债务,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江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对倪某进行法律教育,并对王某进行执行释明工作,最后双方协商一致:当场支付5000元给王某,春节过后再支付其余部分。王某夫妇虽然只是拿到了一小部分钱,但对法院这种急当事人所急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感激不尽。
九起劳动争议在小年夜和解
该九起劳动争议案件共同被告为金坛市某劳务开发公司和某物业管理公司,九原告为劳务开发公司的员工。2009年6月,9原告分别诉至金坛法院要求二被告给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金坛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因原告人数众多且情绪激愤,民一庭高度重视,由副庭长袁照华亲自承办。经2009年7月和11月两次开庭,袁庭长发现此案既涉及劳务派遣,又涉及特殊工种加班工资支付等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双方积怨甚深。袁庭长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辩法析理,对当事人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终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原告诉求,九原告均上诉至常州中院。
常州中院承办人经仔细审查案卷材料、询问当事人,决定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为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承办人赶赴金坛法院,邀请一审承办人袁庭长一起做原被告的工作。原被告双方深受感动,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了给付工资共79150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