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荣获2002年-2003年度江苏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03-12-11 浏览次数:3556
省法院党组根据省老龄委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把老干部工作摆上重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老干部处建设,全面推进老干部工作,从思想、组织、物质、制度上给予有力保证,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努力解决新时期新阶段老干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省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老干部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省法院老干部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全院上下形成了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在省老龄委开展的“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敬老进行个人”活动中,省法院荣获2002年-2003年度江苏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老干部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省法院老干部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全院上下形成了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在省老龄委开展的“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敬老进行个人”活动中,省法院荣获2002年-2003年度江苏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