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扬州市邗江区法院的努力下,邗江区600余户农民终于不再为颗粒无收犯愁了,总计52万元的赔偿款由该院发放到了他们手中。
  今年9月,邗江区杭集、杨庙、公道、方巷、酒甸等7个镇、47个村、626户农户、1397.51亩稻田出现不抽穗或不能正常灌浆。面对绝收,农民们到有关部门反映,区农林部门通过大量调查、分析,基本认定该起事件是这些农户使用了江都某农药厂生产的“塞斧”农药所致。该事件不但造成了农户重大经济损失,而且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区农业部门向邗江法院反映情况并求助法律支援,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当即决定由立案庭、民一庭提前介入,妥善处理,并要求立案庭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市中院作详细汇报。承办法官深入受损农户进一步掌握了解详情,分管院长召集相关部门通报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考虑到此案在取证判决、执行等环节上可能存在的障碍,该院确定了着力诉前调解与指导诉讼同步的原则。据此,邗江法院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协调,从依法维护农民利益、防止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农药厂协调,促使农药厂赔偿受损农户各项损失计款52万元。
  目前,赔偿款已如数到位,并发放到受损农户家中,农民们终于可以过一个安稳的春节了。
文章出处: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刘 俊 张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