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浦口区法院为保障企业职工利益,专门召开破产企业工资发放大会。会上,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帮助南京永丰塑料厂72名职工领到了拖欠已久的30余万元工资。
  永丰塑料厂原是浦口区的一家国有企业,因市场发生变化,该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资不抵债,于2002年3月向浦口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在一年多的审理过程中,浦口法院民二庭充分坚持维护稳定、司法为民的办案思想,做了大量细致工作,最终成功将该企业拍卖给一家公司。在拍卖所得的300万元中,该院优先考虑保障企业职工利益,先解决了该厂职工的工资问题。在新年到来之际,该院还将陆续向该企业职工发放总计100万元的集资款、养老保险金等款项。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