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民二庭受理的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诉江苏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磁性材料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该案诉讼标的金额达6420.19万元,借款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该庭在案件受理后并没有简单的下判,而是从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角度出发,由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做了大量细致深入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成功调解此案。既保护了原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又为被告国有企业筹备上市铺平了道路。
  调解书送达之日,双方当事人为表达对该庭审理工作的感激之情,联合制作锦旗,赞扬该庭“维护金融债权,支持国企改革”。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