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10年之际,由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江苏法制报社协办的江苏省政法系统“法之衡杯”《国家赔偿法》知识竞赛1月5日晚进行了总决赛。
    本次竞赛由各市政法委牵头组成一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公、检、法、司各派一名成员组成,省监狱劳教机关干警单独组成一个代表队。经过约半年的集训,14支代表队通过预赛决出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
    一个小时的竞赛现场,经过个人必答题、抢答题、案例分析题和风险题四个环节紧张的角逐,最终,南通代表队获一等奖,泰州、扬州代表队获二等奖,宿迁、无锡、徐州代表队分获三等奖。如皋市交巡警中队副中队长宗文渊获最佳选手奖。
    国家赔偿法是一项具有人权保障意义的司法救济制度。现代国家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就是要将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挂起钩来,当国家机关的行为违法并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时,国家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这次由全省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干警共同参加的知识竞赛,不仅是全省各级司法机关学习、宣传国家赔偿法的好形式,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正以实际行动强化自身保障人权的意识。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省政协副主席林玉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缪蒂生等领导同志兴致勃勃地观看了比赛,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
文章作者:孙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