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了一批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受到命名表彰的单位有:
  一、江苏省文明行业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扬中市人民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江苏省文明单位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仪征市人民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海洲区人民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