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下发后,宿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为充分发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对法官的导向激励作用,未雨绸缪,提前于2003年12月中旬就重新修订2004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把相关指标分解纳入业务庭和法官的考核项目之中。
  二是为保证该实施意见在全市两级法院贯彻执行,该院又从本院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抽调精兵强将,参加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相关业务培训班。
  三是培训班结束的次日,该院院长马汝庆、副院长邹文梅和政治部主任赵军听取了4位参训同志的专题汇报,确定利用两级法院年终总结的间隙,举办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相关业务培训班,对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内勤、法庭指导办工作人员以及研究室、监察室负责人以及基层法院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院长,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政治处、法庭指导办负责人及立案庭内勤、办公室统计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分管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如何开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由中院参加过省法院培训班的4名同志,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含义及统计方法、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和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如何操作进行详细讲解。
  四是针对中院相关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院党组决定面向社会招录速录员,以解决本院在编干警人手不足的困难,为立案庭、办公室和审监庭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