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04-02-13 浏览次数:3196
2月3日上午,省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巧仁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兆伟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法庭指导办2003年工作总结,着重研究讨论了2004年人民法庭工作要点,原则同意法庭指导办提出的工作要点。与会人员对如何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研究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2004年要继续抓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苏高法发[2002]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中院法庭指导机构的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新一轮人民法庭撤并后各地对省院批复的落实;了解新设人民法庭的建设计划;检查人民法庭网上立案和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抓住全国、全省政法会议提出的加强“两庭一所”建设机遇,组织实施人民法庭的改建、重建工作等。 二、继续落实苏高法[2002]380号《关于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若干指导意见》,积极指导各地根据自身特点,探索便民举措,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意识贯穿于司法审判各个方面,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适时召开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与宣传处共同做好人民法庭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三、加大对人民法庭的指导力度,探索指导人民法庭的方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人民法庭如何加强对民调组织的指导、人民法庭在大调解格局中的作用及如何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省法院将于3月召开全省人民法庭指导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人民法庭的指导工作。届时请各中院汇报各地的指导情况、贯彻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的执行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促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发展。强化人民法庭内部管理,突出人民法庭的窗口地位,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人民法庭抓作风建设要以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为先导,制定符合人民法庭特点的言简意明、便于执行的加强人民法庭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将对人民法庭作风建设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提高人民法庭的综合审判水平。省院将在第三季度与教育处共同组织对全省人民法庭庭长进行一次为期10天的培训,着重加强对人民法庭法官审判技能、庭审驾驭能力、司法文书制作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培训。各级法院的业务部门都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的指导,中级法院要做好对人民法庭其他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加强信息交流。近期内尽快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联系,汇报我省人民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最新要求或动向,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对我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各中院法庭指导机构的联系,建立全省人民法庭基本信息库,在宏观上掌握人民法庭的动态。加强与外地的工作交流,注意学习借鉴外地人民法庭工作指导和人民法庭的先进经验,组织获得2003年度最佳人民法庭庭长和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赴外省学习考察。 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兆伟发言指出:法庭指导办要主动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工作,及时了解最高院对法庭工作的设想、意见和要求,把人民法庭的发展方向和改革举措与我们的工作联系起来。要借中央强调加强“两所一庭”的契机,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法庭指导办要将我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作为我院向省委汇报工作的附件。要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全省各地的先进经验。省法院各部门要将人民法庭作为自己的下属部门来对待,理解支持人民法庭的工作,并关心、支持、帮助法庭指导办开展工作。 最后,丁巧仁副院长对法庭指导办去年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2004年的人民法庭建设,要突出作风建设,法庭指导办要制定加强人民法庭作风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作用。要以人民法庭的作风建设促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要检查网上立案的落实情况。坚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人民法庭在大调解格局中的作用,研究人民法庭处理纠纷的多元机制,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继续抓好苏高法发[2002]8号文和全省法庭工作会议的落实。要着力抓好法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今后,省法院各部门凡制定涉及人民法庭工作的规章制度或文件要与法庭指导办联系,使省法院出台的文件协调统一,便于下级法院贯彻执行。 |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庭指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