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淮区法院少年庭上演了法不容情的一幕:姨妈家丢了3000元,报警后竟抓住了自己的侄女,尽管姨妈一再恳求法官,但终究法不容情,侄女还是受到了法律制裁,庭上姨妈侄女抱头痛哭。
  16岁少女小丽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无聊之余通过网上认识男友小刚,两人从相恋发展为同居,小丽父母知情后坚决反对,为此母女经常吵架。2002年11月,小丽以和男友合伙开影碟店为由欲向母亲要钱,母亲拒绝了她的要求。为此小丽一度离家出走,常住在男友家里,时间长了,小丽自己也觉得别扭。去年10月28日下午,小丽到姨妈家做客,乘房间无人之机,从床头柜内偷走了3000元。回到男友家中,两人尽情挥霍,两天内就花了1100元。遭窃的姨妈发现钱财不翼而飞后,怎么也没怀疑到侄女身上,当天就报了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排查,终将目标定格在小丽身上。
  法庭上,姨妈一再表示,要是知道钱是小丽拿的,她怎么也不会报警,希望法官能够原谅小丽。但偷窃就是犯法,小丽还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 歆、杨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