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
发布时间:2004-02-17 浏览次数:2950
宿迁市常委朱向东及市、县人大代表一行八人,在视察沭阳县法院胡集法庭时,对该院实施日常化、规范化、半军事化的“三化”管理赞叹不己。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与人大建立多渠道的联系,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一是赠送报刊制度化。每年为每位人大代表订一份法制报刊,五年来,已为人大代表赠送《江苏法制报》等法制类报刊达2500多份次,让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动态。二是信息报送制度化。逐期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简报、信息等。三是报告工作制度化。定期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工作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年度报等。四是邀请视察制度化。每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至4次,请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使人大代表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由于该院全方位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因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得到人大的肯定。该院近年来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单位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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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沭阳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韦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