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民三庭召开全庭会议,学习讨论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在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公院长在省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加强民三庭作风建设进行部署和落实。孙院长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孙院长指出,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对于确保我省“两个率先”、法治江苏目标的实现和沿江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省法院党组及早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充分反映了党组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对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应当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党组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联系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孙院长还对审判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指出作为法官必须具备以下要素:一是司法业务过硬。业务上要善于钻研、总结和提高,注意积累审判经验。二是责任心强。要本着对国家、对当事人、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不要有丝毫松懈与依赖心理。三是要有司法为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四是勤于学习。要养成学习的习惯,坚持学习不断,逐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