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法院推出“三专行动”抓稳定
发布时间:2004-02-25 浏览次数:2791
为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大丰法院适时推出“专会、专刊、专人” 行动方案,确保“两会”期间不发生涉法类案件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一是召开信访专题会办会。为从源头上压缩和减少上访人数,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对2000年以来在审理、执行中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有上访可能和曾赴省、进京上访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摸清情况,共排查出重点信访案件39件。在此基础上,专门召开由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案件原承办人参加的信访专题会办会。会上,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信访案件情况,逐件介绍基本案情、分析信访重点,提出应急方案。与会同志针对各单位汇报情况逐案分析信访趋向,逐案研究息访对策,逐案落实责任人员。为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沙长河院长要求对信访案件当事人做到“三心”,即一要有耐心,要耐心听取当事人反映,给当事人提供新的说话机会;二要有真心,要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要有细心,要注意各个案件的动态,对有越级上访苗头的,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工作。 二是开辟信访内部专刊。为及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加强信访工作台帐管理,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对各类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建立台帐。各部门不定期向立案庭报送近期信访情况,立案庭对全院信访情况进行汇总,办公室根据全院信访动态,不定期以法院工作简报信访专刊的形式及时向全院通报,以便上级法院和本院院领导及时掌握法院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研究对策,作出部署。 三是建立信访专人包干负责制。为把信访稳定工作抓紧抓实,做到案件到人,责任到人,该院建立了信访专人包干负责制,明确一把手院长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信访工作。对每一起群众信访案件,明确分管院长为督办人,涉案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均有专人负责信访联系工作,在全院形成一对一负责、下对上负责的立体式信访责任网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访或引起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责任制追究责任。 |
文章出处:大丰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俊华 沈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