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大力推行办公节俭新风
发布时间:2004-03-01 浏览次数:2693
日前,盐城中院出台关于办公经费节俭支出的实施意见,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高办公用品使用率,节约诉讼成本,严格控制财务的合理支出,杜绝经费不必要的浪费。意见的具体内容是: 从俭招待,减少支出。在提高法官培训中心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上级法院、基层法院、外省市法院来人接待安排在法官培训中心,减少在外安排。业务部门实行对口接待,每年经费定额包干,自主开支。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接待,年内未用完的定额包干费用,可以转存下年度。 充分利用,节约成本。全院各部门的法律文书、报告、总结以及其他文件(包括复印)一律要求双面使用纸;充分利用上下级法院立案部门业务来往频繁的特点,对于送往基层法院的机要卷宗、文件一律不得通过邮寄,统一由立案庭扎口管理,安排专人登记办理,并及时移交,以减少邮资;全院干警平时要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下班注意及时关灯、关电脑、关空调等,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查督促。 提倡“公”车,适当补助。鉴于本院因公出差频率多、路途费用高、车耗大的特点,积极提倡审判人员出差研究案件、汇报工作、参加专业会议等坐公共汽车,为鼓励节约,每人每次给予一定交通补助。 规范报销,加强监督。应由当事人承担的邮寄费、差旅费不得在本院报销。全院看望慰问住院干警和红白喜事购买花篮、花圈等福利性支出,由部门提出申请并报机关党委或工会审核后办理,不得重复支出。如有报支或重复支出现象,要责成承办人说明原因,经查证确属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此外,该院还将勤俭节约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根据实际节约情况,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评比,予以适当奖励。 |
文章出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林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