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在宿迁法院调研时强调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04-03-26 浏览次数:2769
3月22日,省法院公丕祥院长一行到宿迁法院进行调研。宿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沈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廷仁陪同调研。调研期间,公院长听取了宿迁中院张屹院长及各县区法院院长的工作汇报,视察了宿豫区、宿城区、泗洪县法院及部分人民法庭。公院长充分肯定了宿迁法院的工作,并就全面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
公院长指出,今年以来,宿迁中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在全体法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宿迁两级法院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有些工作继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宿迁法院今年工作开局良好,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把握全局,开拓进取。宿迁中院工作指导思想非常明确,立足服务宿迁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中院党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新进取,2004年工作要点很有份量。二是突出重点,措施扎实。宿迁法院在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突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四个重点,各项重点工作的措施也很到位。三是求真务实,注重落实。今年以来,宿迁法院继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工作各个环节都强调一个实字,很有务实精神。今年工作呈现出这三个特点,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二是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工作扎实,锐意进取,责任感、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三是法院广大干警默默无闻、甘于奉献。
就当前及今后工作,公院长强调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公院长指出,科学发展观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三个重要意义:首先,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改革、发展,就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因此,加强法院工作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义。树立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其次,科学发展观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法院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措施。要把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在案件审理中,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善待百姓的关系,一方面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另一方面又要依法服务,注重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审理中。第三,科学发展观是评价法院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法院工作做到统筹发展,重要的是要统筹处理好案件质量、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软件建设和法院基础建设等硬件建设的关系,做到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同步发展,通过审判工作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和应有尊严,维护法院权威。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目标,人民法院要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公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服务大局要强调依法服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要大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院长指出,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命脉。公正必须体现在审判工作运行全过程。省法院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案件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各法院要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强化审判管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正水平。要建立一套有效激励机制,形成正确导向,推进队伍素质提高。要强化法院解决纠纷能力,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把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作为全省法院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法院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格局相衔接的机制。下决心抓好执行工作,宿迁市委日前决定要作出《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如正式通过,目前在全省还是第一家,这充分说明了党委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充分把握机遇,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程序,理顺执行工作内部机制,强化执行力度。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高度重视涉法上访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好涉法上访问题。建立涉法上访处理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对涉法上访案件,在复查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凡原审判决中有问题的,要坚决按法律程序依法纠正。原审判决没有问题的,要依法维持。对无理纠缠上访的,要抓住典型依法处理。对涉法上访问题,在法院环节要做到无懈可击,经得起推敲。要一手抓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一手抓信访秩序的整顿,改进当前信访工作局势。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对老上访户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沟通,争取解决,力争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要扎实开展法院作风建设,大力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公院长指出,作风建设的关键和重点是审判作风建设。要通过抓作风建设,使审判作风明显改观。要把作风建设与“司法公正树形象” 活动结合起来,把“司法公正树形象” 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把作风建设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要依靠党委支持,加强班子建设。中院党组要主动积极发挥协管职能,使基层法院班子更有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营造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的环境。人民法院要强化党的观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在法院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加强法院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法院、法官。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使联络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使他们了解、支持法院工作。最后,针对宿迁两级法院存在的人员、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公院长表示,省法院将继续保持并逐步加大对宿迁法院的帮助、扶持力度,并将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可能帮助宿迁法院解决问题和困难。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