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到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沭阳县法院进行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04-04-30 浏览次数:2377
近日,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分别到联系点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和沭阳县法院进行调研。公院长听取了两个法院今年以来工作汇报,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大调解机制下的作用等问题,进行工作调研。公院长视察了玄武区法院所辖的锁金村法庭、孝陵卫法庭,沭阳县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和该院所辖的韩山法庭。
公院长充分肯定了两个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础工作,树立特色、创立品牌,使法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一,要进一步重视法庭工作。新形势下,法庭工作十分重要。法庭人员虽少,但审判等各项任务重,直接与老百姓接触,是基层的基层、基础的基础。如何使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建设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与思考。总的来说,法院工作的重心要下移,切实将强化基层的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省委对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十分重视,因为社会处于变革时期,带来各种矛盾纠纷,有的地方群体性事件大量上升,这就需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切实做好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各级法院要根据省委的部署,充分认清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投身于大调解机制工作之中,探索诉讼机制如何与大调解接轨,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如何通过法院的努力提高大调解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法庭在大调解中处于特殊地位,其所发挥的作用更直接,这项工作一定要继续深入下去。在此基础上,探索审务进社区(乡镇)如何与大调解结合,以及构建多元化的诉讼替代机制等问题。
第三,要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为契机,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法院要根据部署的重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这项活动,并作为自身的内在要求。司法公正是前提,树立好的司法形象是目标,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审判工作的质量更高、效率更高,法院队伍素质更高、形象更好。只有这样,服务大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
宿迁市、沭阳县和南京市玄武区有关领导,南京中院、宿迁中院领导陪同调研。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