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在全市开展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
发布时间:2004-05-08 浏览次数:2386
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政法委的协调职能,依靠法院自身努力和各方的大力支持,努力推进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市委明确提出,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目标任务是:通过集中会战,使案件执结率明显上升,确保2003年以前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0%以上,2004年新收案件的执结率在80%以上;使执行工作环境得到改善,形成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使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推进执行工作逐步实现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这次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分三阶段进行:
一是排查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从4月26日起至4月30日。各地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对全市未执结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分析未结原因,为下一步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大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执行实施阶段,从5月8日起至6月30日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实施方案,并组织执行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力推进案件的执行。通过依法强制执行、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集中曝光执行、挂牌督办执行、集中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措施,集中执行一批案件。
三是总结巩固阶段,从7月1日起至7月10日止。对在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以及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根据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在执行规范化管理、执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予以推广,形成长效执行机制。
为保证集中执行取得实效,市委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市委成立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指挥部,负责全市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及监督检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中级法院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的展开,包括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数据材料、活动宣传等各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此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主抓、法院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公安、检察机关积极支持配合执行会战活动的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规定对在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预执行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为集中执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各县(区)也都细化目标,落实任务,责任到人,保证集中执行活动协调有序运转。三是提供保障。各县(区)法院积极行动起来,统一调度全院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执行会战,执行人员全力以赴,警全力配合,审判人员全面参与。市、县(区)财政为执行会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强督查。市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指挥部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建立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周报制度以及重要情况沟通反馈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