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从三个方面强化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4-05-11 浏览次数:2401
一是抓牢基层工作。在对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立运转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后认为,推进评估体系建立运行的难点和弱点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因此,要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法院。要求基层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院长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分管院长要认真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亲自过问各项数据的填报和分析,其他院领导也要对口抓所分管部门与评估体系相关的各项工作。当前,必须抓好以下五点:一要全面动员,深化对省法院7号文件和中院3个实施细则的学习,让全体干警参与和支持审判管理工作;二要进一步抓组织建立、人员到位和网络形成;三要深化培训,凡对新体系操作负有责任的人,都要进行培训,中院各对口部门要加强条线的培训和指导;四要盯住运行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及时查找原因,采取对策,排除障碍,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要注意抓牢关键部位,灵活协调全局,按照中院下发的任务分解表,统筹落实好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
二是抓实统计关口。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的生命线,法院院长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统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第一、要提高数据生成的自动化水平。第二、要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指标数据。第三、要保证统计人员的专业化和连续性,不能用临时人员代替统计人员。第四、要制定明确的统计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出现责任不清、姑息迁就的情形。第五、要加强对填报工作的监督。各基层法院立案庭在报结案件时,必须留存一份法律文书,并按月汇订成册,作为本院和上级法院对当月数据真实性进行核查的依据。
三是抓好数据利用环节。全市法院一定要学会运用数据,充分发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对法官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和对管理决策的指导、参考作用。首先,各法院的领导和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仔细审阅指标数据。其次是要认真分析各项指标,要配备具有一定审判知识、有见解、有宏观眼光的分析员。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审视指标数据,通过横向比较和自我纵向比较,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第三,要建立定期分析后的运用机制。通过分析,找出数据反映出的问题,进而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提高审判效率、改进审判质量的措施。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