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贷款买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许多人借了款,买了车,却又不按时还贷,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纠纷也就随之产生。由于借贷人履行能力普遍较差,车贷纠纷执行已成为一块难啃的“骨头”。今年年初,惠山区法院首次受理了4件车贷纠纷申请执行案,围绕寻找涉案车辆,执行局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紧紧抓住每个环节不放手,大力挖掘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20天内使4件案件都得到了顺利执结。
  无锡某银行申请执行宋某汽车消费贷款合同一案,是该院受理的第一件车贷纠纷执行案。为此,执行局高度重视,特事特办,于立案当天即派员赶赴被执行人宋某住所地执行。在宋某住所地,执行人员费尽周折,辗转找到了宋某。然而,宋某却两手一摊,表示自己无钱无物,无力履行,而且车子已经转卖给了陆某,跟他没有关系。考虑到汽车已被转卖,寻找涉案车辆是关键。于是,执行干警对宋某进行了耐心地法制宣传教育,使其终于提供出了陆某的电话号码。执行干警随即与陆某电话联系,通过说明情况,告知法律,让其晓以利害,希望他能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但是,陆某为了推卸责任,也闪烁其辞,推三阻四,并说车子已转卖给了浙江人汤某,让执行人员去找汤某。执行干警终于顺藤摸瓜找到了汤某,但汤某更是刻意回避,推说车子在江西,自己根本无钱履行。此案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困境。
  在理清了车子几经转卖的关系后,执行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几位当事人,要求他们积极配合执行。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执行人员把宋某、陆某、汤某三方当事人同时召集到法院,共同协商解决纠纷的办法。考虑到车子还是在汤某处实际使用,故执行干警以汤某为突破口,要求汤某如实讲明车子的真实下落。然而,整整谈了一个下午,汤某都答非所问,未透露出车子的下落。鉴于汤某故意隐匿可供执行财产的行为,该院对汤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在场的宋某、陆某也着了慌,纷纷做起了汤某的工作。在该院强有力的执行攻势下,下午5时,汤某终于松了口,说出车子就在浙江省海盐县,并主动表示可以叫人将车子开到无锡来。
  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尽管已是下班时间,还是要求汤某立即打电话叫人将车子开来法院。夜幕降临,该院的6位执行干警与该案的几方当事人都在法院等待消息。直到凌晨1点,涉案车辆才缓缓驶到法院门口。由于涉案车辆系一辆“自卸王”卡车,该院一时无合适场地可供停放。执行干警又积极联系,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停靠地。找到了涉案车辆,难题也就迎刃而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并订立了还款计划。此时,已是凌晨2点了。几天后,被执行人按时支付了所欠款项,此案最终画上了一个漂亮的句号。
  这起车贷纠纷案件的执结,执行局积累了处理类似案件经验,为今后大量此类案件的执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全体执行干警表示,将全力以赴,强势出击,多措并举,以确保车贷纠纷申请人权益的早日实现。



文章出处: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