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开展巡回办案路子新、效果实
发布时间:2004-05-13 浏览次数:2349
建立巡回审理新制度。年初,该院着手制定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巡回审理的基本规定》,提出民事案件深入基层巡回审理的新思路。本着可深入基层不坐堂,把方便留给当事人的指导思想,明确四类案件必须进社区送达、调解、开庭和宣判。一是凡一方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70岁以上的或患病残疾的案件;二是当事人之间情绪对立,矛盾易激化需社区配合做好稳定工作的案件;三是赡养案件、居民之间相邻权纠纷案件;四是社区向法院提出希望深入社区审理的案件。今年1月,法院受理的原告张某诉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一案,由于医疗鉴定的原因,案件拖达半年之久,最后的结论却是不构成医疗事故。承办法官面对着躺在病床上的原告,会同医院所在社区调委会、街道司法助理员一同到社区多次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由医院补偿患者一万元损失的和解协议。承办法官并在当天傍晚就将这充满爱民之心的一万元送到原告手中,不仅使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而且把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和亲情送到渴望法律救助的群众心坎上。
发挥人民陪审新职能。人民陪审制度是实现审务社会化的重要审判组织形式。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职能,将人民陪审制度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结合,使审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程度实现全社会参与,实现最佳社会效果。年初,该院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打印造册,分发到各业务庭,特别对民一庭提出凡深入社区开庭的案件,原则上要组成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今年3月12日,该院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亭湖街道办事处礼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盐城市60个社区的社区主任和原、被告亲属及社区群众近200人参加了旁听。法庭调解时,旁听群众纷纷向法官诉说自己的意见,社区主任们更是发挥善于调解邻里纠纷的优势,自告奋勇地参加到调解的行列,终于使反目成仇的亲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使失去母爱的孩子重新得到了温馨和谐的关爱。
强化诉讼外服务新方式。该院注重诉讼外社会服务功能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对在文峰街道办事处成立的司法网络联络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由分片合议庭的法官与司法联络员形成固定的工作联系,指导司法联络员参与社区纠纷调解。对法院受理的一方当事人在社区的民事案件,实行承办法官与司法联络员24小时“110”式畅通联动,及时处置一切突发性事件。同时该院还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通过对法律和案例的讲解分析,倡导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法制意识。一季度,该院已到社区和厂矿、学校上专项法制课5场次,听课人员达2500多人。
文章出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