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制作网站漏洞百出,根本没有起到宣传的作用,反而使公司的销售额大幅度下降,苏州一机床公司将上海的某网站制作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近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据原告机床公司称,2003年8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国际互联网网络服务协议书”,约定了由被告为原告制作网页,建立网站等内容。然而在协议履行中,被告方在未收到原告方完整网站制作资料信息、未向原告方告知网页制作具体方案的情况下,便草率马虎进行了网页制作。而后被告在未对制作完的网页认真检查核实,且未送原告审定同意发布下就自作主张,擅自在网上进行了发布,致使发布、传播了严重不实和有瑕疵的企业信息,甚至将原告的企业名称错误地发布在了网上,实际建立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企业名称的网站。同时,“企业规模”网页上把一些未经修饰和筛选,被告自作主张拍摄的照片制作在网页上,严重损坏了企业的形象,并且网页中缺少企业文字说明,根本反映不出原告企业规模的全貌。
  总之,被告方所制作的网站不但未达到合同所签订的目的,相反起到了误传误导的作用,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诚信度。2003年9月,自网络建成后,原告方10月起销售情况明显下降,可见带来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文章出处: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华建文、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