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审判涉农案件座谈会在高淳县召开(图文)
发布时间:2004-05-20 浏览次数:2360
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判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日前,南京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涉农案件座谈会,交流审判工作服务“三农”的经验,研讨审判工作服务“三农”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全市执法尺度。
会议由市中院姜洪鲁副院长主持,来自高淳、江宁、溧水、浦口、六合、雨花、市中院有关业务庭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在听取了各单位对近几年来涉农案件的审判情况和取得的经验的汇报后,姜副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业务庭室要进一步深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审判服务“三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把握好审判工作服务“三农”的价值导向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力求通过审判工作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得到法律的救济,从而达到农业结构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社会保持稳定的目标。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方便与快捷的原则、满足需求的原则、求真务实的原则、实效双赢的原则。姜副院长还从涉农案件范围的界定和审理方法等方面,就如何把握审判涉农案件的工作重点作了具体阐述。最后,姜副院长强调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审判态势,定期排查收集信息,超前预防超前对策,要切实加强对审判涉农案件的指导,加强调研工作,并积极做好审判涉农案件的宣传工作。
会议由市中院姜洪鲁副院长主持,来自高淳、江宁、溧水、浦口、六合、雨花、市中院有关业务庭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在听取了各单位对近几年来涉农案件的审判情况和取得的经验的汇报后,姜副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业务庭室要进一步深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审判服务“三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把握好审判工作服务“三农”的价值导向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力求通过审判工作使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得到法律的救济,从而达到农业结构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社会保持稳定的目标。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方便与快捷的原则、满足需求的原则、求真务实的原则、实效双赢的原则。姜副院长还从涉农案件范围的界定和审理方法等方面,就如何把握审判涉农案件的工作重点作了具体阐述。最后,姜副院长强调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审判态势,定期排查收集信息,超前预防超前对策,要切实加强对审判涉农案件的指导,加强调研工作,并积极做好审判涉农案件的宣传工作。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