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04-06-01 浏览次数:2370
近日,宿迁市委隆重召开全市依法治市暨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并通过电视和调频广播向全市现场直播会议盛况。会议听取了宿迁中院张屹院长所作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报告,下发了《中共宿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省法院公丕祥院长、丁巧仁副院长以及最高法院执行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宿迁市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公丕祥院长、宿迁市委仇和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由宿迁市委出台《意见》,并由市委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执行会战,综合治理“执行难”,以此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要求”,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会议认为,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执行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条件。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宪法原则、树立党的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有效措施,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顺应民心、符合民意、体现民愿之举。
会议强调,要强化执行措施,确实排除各种执行阻力。各级政府机构要强化法治观念,带头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涉村(居)等各类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要坚决顶住压力,严肃执法、严格执行,积极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有效措施,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干预,树立司法权威。对干预、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纠正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对行政机关、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恶意抗拒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强调,要优化执行环境,营造执行工作良好氛围。要依靠社会公众的参与,倡导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切实优化执行环境。要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克服“赖帐有理”、“赖帐有利”的思想,充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委要成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强化检查考核,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要加强执行工作协作力度,逐步实现公安110与法院执行的联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本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帮助人民法院排除执行工作的干扰和阻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规范执行行为。要不断完善法院系统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体制,积极从机制和体制的层面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媒体曝光执行、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劳务抵债、执行申请登记备案等新举措,攻坚克难,保证执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建立健全案件信访申诉制度、执行风险提示制度、执行指导制度、执行案件查询和说明制度、执行救济制度、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制度等各项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的方式和程序及执行中止、终结的适用标准,强化执行纪律,严禁违法违纪办案,坚决杜绝出现“执行乱”、“乱执行”现象。
为进一步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议决定成立以宿迁市委副书记、宿迁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领导、协调执行工作的常设机构。同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会议还决定在全市开展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主抓、人民法院主办、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涉府、涉村、涉企案件及一些长期未能执结的重大疑难案件。从4月底至7月上旬,分排查摸底及宣传发动、执行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为保证集中执行取得实效,宿迁市委专门成立集中执行会战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这次执行会战活动。市集中执行会战指挥部将抽调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执行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在宿迁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范围的执行会战已经开始。
会议认为,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执行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条件。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宪法原则、树立党的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有效措施,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顺应民心、符合民意、体现民愿之举。
会议强调,要强化执行措施,确实排除各种执行阻力。各级政府机构要强化法治观念,带头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涉村(居)等各类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要坚决顶住压力,严肃执法、严格执行,积极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有效措施,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干预,树立司法权威。对干预、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纠正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对行政机关、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恶意抗拒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强调,要优化执行环境,营造执行工作良好氛围。要依靠社会公众的参与,倡导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切实优化执行环境。要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克服“赖帐有理”、“赖帐有利”的思想,充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委要成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强化检查考核,督促各地、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要加强执行工作协作力度,逐步实现公安110与法院执行的联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本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帮助人民法院排除执行工作的干扰和阻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规范执行行为。要不断完善法院系统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体制,积极从机制和体制的层面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媒体曝光执行、悬赏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劳务抵债、执行申请登记备案等新举措,攻坚克难,保证执行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建立健全案件信访申诉制度、执行风险提示制度、执行指导制度、执行案件查询和说明制度、执行救济制度、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制度等各项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的方式和程序及执行中止、终结的适用标准,强化执行纪律,严禁违法违纪办案,坚决杜绝出现“执行乱”、“乱执行”现象。
为进一步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会议决定成立以宿迁市委副书记、宿迁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市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领导、协调执行工作的常设机构。同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会议还决定在全市开展执行工作集中会战活动。这次执行工作集中会战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主抓、人民法院主办、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重点解决涉府、涉村、涉企案件及一些长期未能执结的重大疑难案件。从4月底至7月上旬,分排查摸底及宣传发动、执行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为保证集中执行取得实效,宿迁市委专门成立集中执行会战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这次执行会战活动。市集中执行会战指挥部将抽调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执行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在宿迁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范围的执行会战已经开始。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