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巧仁带队,民二庭赴江苏省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过程中,经历了国有企业实行两权分离、转换经营机制,到企业出售、股份制改造,再到国有企业战略布局调整等不同阶段。改革中利益格局调整不可避免地引发大量的产权交易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成为民商事审判工作自开展以来始终面临的长期课题。针对目前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已经逐步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在法律上统一处理尺度,解决其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并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法律政策建议,高效有序地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平稳实施,今年初,民二庭计划针对该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省法院并将该课题确定为2004年度重点课题,由丁巧仁副院长亲自负责。
  为了更直接地把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全貌和具体过程,获得第一手资料和观察问题的不同角度,在调研过程中,经省国资委联系,选择了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起步较早的企业,“解剖麻雀”,对该公司改制全过程进行深入剖析与细节了解,
  在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丁院长一行详细听取了该公司从省级行政机关逐步演变为国有控股公司的过程介绍,了解改制的基本做法和遇到的法律问题,取得了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调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