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以“六查”促诉讼调解工作提升水平、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04-08-17 浏览次数:1549
一查思想认识有无统一。通过认真调查了解、深入走访,检查全市法院在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中是否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强化学习教育,进行正反情况比较、开展个案评析,组织成功调解现身说法,进一步强化认识,在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思想上达成统一。
二查是否将诉讼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入检查全市法院是否将诉讼调解工作纳入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审判实践中是否切实扭转了重判决轻调解的不良倾向,是否经常做到研究分析诉讼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是否将调解结案率的高低纳入衡量民事审判工作成绩和民事法官办案水平考核中。
三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重点检查诉讼调解有无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基层法院有无建立诉讼调解工作的相关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检查有没有专人专门对诉讼调解开展检查、督促、评比、考核活动。有无制定诉讼调解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对诉讼调解工作形成协调、互动的良性发展格局。
四查诉讼调解与大调解衔接机制是否完善。根据近期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有机衔接工作的决定》和《全市法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的实施方案》及市中院与司法局共同制定的《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认真对照检查,检查全市法院有无完善“两调”衔接相关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实现机制联动对接。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和创新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对接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查诉讼调解取得哪些实效。深入检查了解全市法院在诉讼调解工作中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成绩,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调解结案率为多少,与往年比是上升还是下降,诉讼调解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调解结案的案件实际效果如何,申诉上访率、执行难度是否下降。
六查奖惩激励机制有无到位。充分检查全市法院是否充分调动审判人员诉讼调解的积极性,将诉讼调解工作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和法官业绩考评体系中,有没有将调解的范围、期限、调解书的制作等,都确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和细则。有没有完善法官调解业绩台帐,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兑现奖惩激励制度。
南通中院将通过以上深入细致的“六查”工作,再召开情况分析会,积极探索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诉讼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诉讼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真正造福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
文章出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