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广大干警善于总结和创新诉讼调解经验,使该院的诉讼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其成功经验在全省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受到省高院的表彰。在省委即将召开的“平安江苏”创建一周年大会上,海安法院将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基层法院的代表在大会上介绍诉讼调解经验。在荣誉和成绩面前,该院没有骄傲和自豪,他们决定在荣誉面前找差距,成绩面前找不足,对照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用实招抓好贯彻落实。
  该院针对诉讼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出台系列落实措施:
  1、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提升全院的诉讼调解工作水平。该院决定继续通过观看电视专题讲座、案件质量讲评、参与专题研讨、庭审观摩、聘请专家来院授课和鼓励参加法律本科自学、函授教育、研究生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对法官“充电”,提高法官法律业务水平。
  2、从创新诉讼调解方法和机制入手,充实和丰富“调解十法”。“调解十法”是该院广大民事法官长期工作的经验总结,通过媒体宣传后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该院决定把诉讼调解经验的总结提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不断创新,延伸诉讼调解内涵,为“调解十法”充实新方法,保持其持久的生命力。
  3、从诉讼调解与大调解衔接机制入手,不断提高大调解对诉讼调解的促进和反推动作用。一是根据乡镇撤并的具体情况,调整人民调解指导员的配置。二是成立由资深法官组成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两调”衔接工作。三是整合资源、明确职责,保证“两调”衔接工作统一有序进行。四是制定相应量化管理制度,对大调解参与人员加大考核力度,将其列入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内容,作为经济奖惩、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立功授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文章出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