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连云港、无锡中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理解精神实质,结合法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无锡中院党组一班人学习后认为,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和执政环境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内涵十分丰富。中央专门对执政党的能力建设作出决定,这在党的83年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决定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行动指针,是凝聚党心、赢得民心的旗帜,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水平,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法院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对此,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水平,在审判领域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及建立和维护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发挥好职能作用。 该院要求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高潮,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进一步做好三个服务,将无锡法院的司法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
  一是要进一步服务发展,保障大局。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从快从严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维护有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关注国企改革,推进各种经济成分依法健康成长,营造有利于发展的经济环境;要坚持公益与私益并重的指导方针,审慎处理好城市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保障有利于发展的城市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服务百姓,司法为民。要把司法为民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尤其要在征用土地、城市拆迁、企业破产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等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三是要进一步服务基层,夯实基础。要进一步发挥对基层的指导、协调和扶持力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基层干警后顾之忧,促进法院基层以审判工作为重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法院改革为推动协调发展。要按照《无锡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纲要》的要求,加快基层建设的步伐,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无锡的人民法庭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好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把好解决纠纷矛盾的第一关。
  连云港中院以及时组织干警收看电视、阅读报刊、座谈讨论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在学习中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做到“五个落实”:
  一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贯彻省、市委“两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过程中。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在市委的真切关心和支持下,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结合审判工作的自身规律、职业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法院长远发展规划,为连云港市的“快速崛起”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创建“法治连云港”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的总目标,依法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审判工作的“严打”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院审判工作的“调解”职能,精心办好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引发的各类案件,坚持法律效果、经济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司法为民、亲民、利民、便民各项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加强基层建设,深入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四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要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主动接受监督,在更高的层次上追求司法公正、在更广的层面上树立司法公信,不断改善和进一步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执法水平提高中。在审理案件时既要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依法公正作出裁判,又要重视审判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注意党和人民群众对审判效果的评价,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获得社会的了解、理解认同和支持。   
文章出处:连云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连云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