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法院建立信访应急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04-10-21 浏览次数:1356
近年来,海安县法院信访部门发现,不少矛盾尤其是涉讼信访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集体访、缠访、闹访和暴力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很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处置机制加以排除。国庆过后,该院领导通过深入信访和审判一线调研,吸收各方意见,决定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并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应急小组运行办法》。
该院的应急小组由院长宋石、分管院长任正副组长,并由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法警队和法医室人员组成,分成处置、救护、调查、协调四个分组。《运行办法》规定,信访接待人员发现有集体访、缠访、闹访、暴力访苗头的应及时摘报,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信访工作应急小组报告。办法同时规定了应急小组遇有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步骤:组长指定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并迅速通知相关小组成员集中待命;涉案业务部门负责人迅速通知案件承办人,了解并通报案情、上访事由、突发事件现场情形,提出采取措施建议;办公室通知车队备好应急用车;现场指挥根据实际需要,通知法警、法医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做好联系协调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该院分管信访的院长告诉笔者,建立信访应急预警机制是为落实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而采取的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为保证机制的正常、有序运行,该院将对应急小组成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并使突发事件的处置成效与成员的评先评优、经济奖惩、立功授奖、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文章出处:海安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保山、钱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