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大屯人民法庭位于沛县城北部5公里,东邻微山湖。近几年来,大屯人民法庭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最佳法庭为动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002年以来审、执结各类案件2811件,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该庭先后4次获得徐州市“先进人民法庭”称号;3次获得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称号;3次被评为江苏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多次被徐州市委、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法庭等。2002年10月、2004年2月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2003年6月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文章出处:沛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