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级法院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04-12-02 浏览次数:1365
本网扬州讯 扬州中级法院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法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判长联系法庭工作制度。为使审判长联系法庭工作制度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该院要求法庭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适时调整工作计划,要求审判长除了及时向联系的法庭通报上级法院有关审判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外,每季度还应与所联系的法庭就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定期进行集中研讨,或在观摩疑难案件的开庭审理后进行现场指导;每年抽查裁判文书不少于20 份,主题辅导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底前,法庭办将审判长联系法庭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院政治部。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庭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人民法庭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争取今年年底前实现计算机三级联网,2005 年底前全面完成法庭建设达标任务。积极争取将今明两年人民法庭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由规划部门帮助法院做好人民法庭立项后的规划审批工作,对涉及土地征用补偿及安置的, 请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并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拓宽对法庭一线人员的培训方式。针对基层干警尤其是人民法庭干警学历不高,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由中院法官培训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从全市两级法院选拔部分优秀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巡回授课;巡回授课以法学基础教育和解决基层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主,培训科目重点放在专业基础课、审判技能和艺术、法官职业道德上。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法庭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各基层法院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通报会,将法庭工作作为一个专题汇报交流,对法庭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共商对策,加强宏观指导;在“两庭”建设上,积极争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抓好立项、规划、审批等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划服务到位、审批许可到位,确保2005 年底前如期完成法庭建设达标任务。中院将适时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对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督查的意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