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接受省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指导,推动并促进我院代表联络工作的开展, 12月20日,省人大副主任柏苏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王时中、副主任曹宝荣及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的有关人员应省法院的邀请,出席了我院召开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副院长丁巧仁、周晖国,参加了座谈。
  周晖国副院长汇报了近两年来全省法院及省法院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未来工作打算。柏苏宁副主任在听取了汇报后,对省法院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所行使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人大和法院在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中都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人民法院要应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除了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外,也需要外部的有力监督,来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从人大方面来说,要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的力度,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帮助法院解决困难,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省法院近两年来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面领导重视,积极主动,措施得力。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旁听开庭和听证,视察法院工作,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代表等活动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坚持下去并要注意不断总结,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王时中、副主任曹宝荣还从专业委员会的角度,评价了省法院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指出省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无论是制度化建设,还是抓制度的落实都做得很细、很实、很深入,成效显著,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为省级机关代表联络工作树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并充分肯定了省法院在代表联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做出的成绩,尤其是对省法院代表联络工作的“主动、经常、深入”六字工作方针给予高度评价。
  公丕祥院长代表省法院党组向省人大领导和同志对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给予的支持和鼓励表示感谢,并指出:近年来,省人大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义务。全省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更加深入地搞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继续贯彻“主动、经常、深入”的“六字方针”,努力做到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使联系面更广,联系的代表更多,使联系的方式、方法更加贴近法院实际、贴近代表的需要,更容易为代表所接受。通过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外部环境,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