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级法院院长谋划新年大计 审判机关力当和谐社会保障者
发布时间:2004-12-30 浏览次数:1504
本网讯:12月29日,江苏各级法院院长聚集南京,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部署新年全省法院工作。省法院院长公丕祥要求,各级法院一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各项要求上来,统一到最高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即将过去的一年,江苏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依法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受理各类案件37.45万件,审结34.76万件,执结案件14.67万件,执结标的额175.28亿元;突出工作重点,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省委“两院”会议精神,争取外部大力支持,解决了许多多年未能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法院强化管理工作,审判质效普遍提高,全省结收案比达98.7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8.65%;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法院工作的活力进一步增强;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办公、办案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5年,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全省审判机关肩负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使命。公丕祥院长指出,各级法院及广大法官一要正确处理好法院工作讲法治与讲政治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公正司法与解决纠纷的关系;三要正确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审判管理的关系;四要正确处理好深化改革与注重国情的关系;五要正确处理好优化外部环境与加强自身建设的关系。
在新的一年里,公丕祥院长提出,全省各级法院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务实性的基础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斗争不动摇,依法严厉惩处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尤其要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衔私舞弊等犯罪行为;加强和改进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一手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上访工作秩序,对借上访之名冲击、围堵司法机关,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程序的,必须依法处理,依法制裁各种违法上访、极端访、暴力访行为,维护国家机器的司法权威,把维护稳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找准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和平息社会矛盾与纠纷,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突出加大对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协调好公共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关系。大力开展执行工作,及时兑现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安定。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高度重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健全审判管理、案件评查、法官考评工作机构、确保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能顺畅、高效运行。
当好和谐社会保障者,需要一支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法官队伍。公丕祥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继续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实际,认真扎实的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法院人才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制定全省法院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健全和完善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培训制度。不断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法院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正建设的责任意识,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守好底线,努力使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切实把加强法院基层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新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摆上各级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