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区法院涉残案件合议庭自1994年成立以来,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精心审理各类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曾于1997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助残集体荣誉称号。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该院总结经验,认真思考如何进一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进,探索出四项新机制:
  一、完善“一条龙”服务机制。继续遵循“就近、就地、就便”和“优质、优先、优惠”的“三就”、“三优”审判理念,确定五项审理原则,即优先受理、方便投诉、着重调解、审执兼顾、依法保护。在立案中加强对残疾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审理中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减轻残疾当事人的诉累;在执行中,优先考虑残疾当事人的利益,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全院各庭室内部设专人负责涉残案件的审理与统计,并由民一庭统一牵头负责,重大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统一协调、部署。
  二、强化与残联的协调机制。一是建立残疾人合议庭与市、区残联的联系网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通报情况,以便能较早、尽快能对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二是探索调解新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对于已受理的涉残案件考虑吸收残联工作人员作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委托残联进行调解,并由法院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认,条件成熟时吸纳残联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涉残案件的审理,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不定期与市残联、区残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如何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四是建立延伸服务机制,对一些残疾人通过法律仍难以解决的生活困境,及时与残联联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力解困。
  三、实行涉残案件的回访机制。有针对性的对一些涉残案件进行回访,包括与残疾人本人及其家属、邻居、所住地区居委会、所在工作单位等联系,通过上门、电话等联系方式,了解残疾当事人近期的生活、学习等情况,在能力范围内及时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并通过一定的渠道,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机制。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通服务热线,对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对残联及辖区内各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纷纠解决能力,使更多的涉残民事纠纷及时化解在诉讼之前。及时总结审理经验,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社会大众自觉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残疾人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文章出处: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