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5年4月12日,江苏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十分及时、议题重要、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最高法院党组对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高度重视。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提出全省法院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实、确立三级法院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各中院要尽快成立法庭指导专门机构,省法院法庭指导办要抓好督促检查。进一步改善法庭的物质装备条件,确立争创一流法庭的工作目标,同时要在人、财、物等政策上对法庭给予倾斜。
  二是要全面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坚定贯彻“三个面向”,优化法庭布局,与时俱进地理解“两便”原则,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做好法庭审判质量效率和指标体系的试运行工作和法庭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工作。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的立案管理,大力推行远程立案,规范巡回审判制度、独任审判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对各级法院与人民法庭的指导联系制度,深入法庭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三是要大力提高人民法庭解决纠纷的能力。坚持“两个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注重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衔接,进一步抓好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
  四是要切实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基层法院的中层领导必须有至少两年的法庭工作经历;建立新进法院人员下基层、进法庭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庭法官的政治待遇和职责待遇。
  五是要加快现代化法庭的建设步伐。整合并合理使用有限的物质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突破重点薄弱地区,确保法庭建设规划如期实现。加大力度,全面推行人民法庭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努力提高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人大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支持。近期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争取省委的重视和支持,继续争取各级财政、计划、人事等对法庭工作的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于4月底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娄银生、凌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