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认真贯彻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5-04-21 浏览次数:1378
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会议,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徐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州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树敏传达了最高院肖扬院长、李玉成组长和省高院公丕祥院长、曹立久组长在全国、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与市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徐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对2004年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全面分析了全市两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全市法院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切不可因为去年违法违纪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就盲目乐观,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司法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要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切实抓紧抓实。同时,对全市法院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的规定,对于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二是要认真贯彻《实施纲要》,积极探索、完善“四不为”的惩防机制。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要深化教育,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注重制度落实,加强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继续保持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建立并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要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执纪水平。要注重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当好表率树形象,坚持原则树威信。为全市法院的反腐败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