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对两起房屋拆迁裁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05-05-12 浏览次数:1436
本网镇江讯:日前,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对两起涉及百姓拆迁的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政,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第三次主动对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执行案件召开听政会。
今年3月,在镇江市城建重点工程“九州广场”的建设中,被拆迁户陈某与张某两户因为补偿金额悬殊太大与开发公司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拒不搬迁。房地产公司无奈申请市建设局裁决,建设局依法裁决由开发公司进行补偿,两被拆迁户腾空房屋交由拆迁。但是两拆迁户仍不执行。4月1日,市建设局来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由于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加上被拆迁户有抵触情绪,处理不慎会激化矛盾。承办法官、行政庭庭长、分管院长先后多次找被拆迁户谈话,告诉他们有听政权利。但是由于被执行人文化水平低,诉讼能力差,表示不要听证,法院不会给他们讨说法的。面对显属弱势群体的被执行人,承办法官耐心讲解法律,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告诉被执行人因为案件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法院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从而消除了被执行人对听政公正性的怀疑。由于听政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听政会如期举行,两拆迁户也情绪平稳,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由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了调解意愿,合议庭表示将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合议庭将及时作出是准予执行的裁决。听政结束后,拆迁户陈某由衷地说:“听政会不是暗箱操作,法院给了百姓说话的机会!”
今年以来,润州法院对行政执行案件引入公开听证的形式,让被执行人与行政机关先“对簿公堂”,面对面的抗辩、对质,既充分听取被执行人的理由、意见,以充分保护被执行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使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公开、透明,消除被执行人对执法公正性的怀疑和对执法机关的对抗情绪,并起到很好的法律宣传作用,同时通过听证也监督和促进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