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泗洪法院积极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在民事赔偿类案件的裁判文书后增设“赔偿计算清单”,既简化了裁判文书主文,又使当事人能够详细了解赔偿数额的计算过程和法律依据,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赔偿的项目、标准、天数、比例的分担等计算起来比较复杂。如何在裁判文书中表述赔偿数额,做法也不统一。有的法官在裁判文书主文中只笼统写出赔偿数额,使当事人看不出赔偿数额如何得出,容易导致对判决的不服,对法院公信力产生怀疑;有的法官将赔偿数额的计算经过和依据详细写在裁判文书主文中,又使裁判文书显得拖沓冗长。
  为了既使裁判文书严谨简洁,又让当事人看得清楚明白,泗洪法院探索在裁判文书后面增设了“赔偿计算清单”等“附件”,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所列的各项赔偿构成、法律依据、分担比例等情况,详细附在裁判文书的后面,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从而提高了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和写作质量,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文章出处:泗洪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正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