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心中的好法官??记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大港法庭庭长施苏扬
发布时间:2005-05-24 浏览次数:1462
心为民想捧真情
在人民法庭,经常要审理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施苏扬看到因天灾人祸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来法庭打官司,总觉得自己应为审好案子多尽一份责任,绝不能因为案子处理不当再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伤害,要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中,原告家境贫寒,被撞成6级伤残后,生活更是举步维艰,而被告福州某公司为了逃避责任,迟迟不肯到镇江应诉。为尽快实现对原告的司法救济,施苏扬远赴福州,在水土不服上吐下泻的情况下,白天顶着烈日走工商跑银行,夜间才拖着病躯到医院挂水治疗,终于在连续奔波四天后,查询到了被告的银行帐户并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而此时,他却因中暑倒在了医院的门诊室里。此案审结后,原告获得了37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为表示感激之情,原告悄悄送给施苏扬同志10000元,又被他如数退还。
假日法庭到村头
大港法庭管辖范围广,地域偏远,交通十分不便,群众打官司很不方便。为了不让群众跑冤枉路,花冤枉钱,施苏扬大胆创新,先后成立了“假日法庭”、“巡回法庭”、“车载法庭”,建立了速裁机制,开通了电子印章,实现网上办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2004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9时许,大港新区唐巷村村民谢老太打来电话,称其长子不赡养她,她要打官司。施苏扬立即启动“假日法庭”,带领三名干警不到一小时就赶到了唐巷村委会。到达后,法官倾听谢老太诉说要求赡养的缘由和请求,当她把话说完后,笔录也做好了,谢老太签字后,当场予以立案。随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经过艰难的三个多小时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疏导,12时55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可执行部分当场履行完毕。临别前,谢老太母子俩分别拉着早已汗流浃背的法官们的手,连声道谢:“在节假日,你们冒着火辣辣的大太阳,来到咱们的家门口,为我们处理家务事,你们真是大好人啊。”
群众利益无小事
基层人民法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群众往往通过这个“窗口”来感知党和政府的形象。施苏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小案子在百姓心里就是一片天,我们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民满意。”几年来,他要求法庭全体干警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什么事,不管事情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及时办理。
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到法庭起诉,因为体弱多病,加之心情郁闷,在办理完立案手续后,当场瘫倒在法庭门前。施苏扬立即与干警一起将她抬至医院,并为老太太垫付了急救费用。老天天苏醒时,已是傍晚时分,施苏扬又安排警车将她送回家中,并当场代表法庭向老太太捐赠了500元。2004年重阳节,施苏扬专程带着慰问金和日常生活用品上门看望老人,老人和邻居十分感动,连称:“法院的同志比亲人还亲!”
施苏扬在与人民群众的交往中,凭着他对人民的一腔热忱和真诚关切,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好评,许多当地群众都亲切地称他是“农民的法官”。一位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表扬信中说道:“施苏扬同志工作下得田间,办案赶到地头,为的是我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法官,才是我们心目中的人民法官,才是我们永远信得过的好公仆!”
文章出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评、史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