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日前,镇江中院在研究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中,院党组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高度重视,科学安排,认真学习动员,精心制定方案,强化整改实效。
  一是突出抓“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院党组对整改活动负总责,做到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确保专项整改活动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岗位和环节上,查找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少数法官职业道德欠缺和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严密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收费行为、审执公开、涉诉信访、廉洁司法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制定出积极有效并让群众满意的制度规范。
  二是突出抓“实”。扎实抓好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个阶段的每个环节,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把专项整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整改的自觉性;把专项整改与办案实际结合起来,增强整改的针对性;把专项整改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整改的实效性。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发展上。
  三是突出抓“细”。整个专项整改活动,做到细致安排,周密布置,狠抓落实,认真抓好“五个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为民措施。在立案、审理、执行等主要环节体现亲民、便民、利民;三是进一步规范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约他律机制,重视拒腐防变长效管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言行。把规范行为作为“看得见的公正”,解决举止不文明、程序不严谨、行为不规范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健全法官业绩考评机制,精简不必要的“文山会海”。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