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丹徒法院建立法庭建设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5-06-08 浏览次数:1293
本网镇江讯:全省、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市法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基层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润州、丹徒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要求,立足长远,着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润州法院提出六条贯彻措施:一是成立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部署法庭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分工负责法庭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和物质保障工作,对法庭建设中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解决。二是对法庭经费实行单独预算,为法庭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从下半年起,将法庭经费单独立项,确保财政足额及时拨付。并实行法庭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法庭开支。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的力度,为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条件。在配齐办案用车和通讯设施的基础上,为法庭审判人员配备巡回审判用车、手提电脑等后勤装备。加快法庭信息化建设步伐,实行电子签章和远程立案,保证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四是提高法庭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实行“三个优先”:在干部提拔使用上优先,在进修培训上优先,在人才选配上优先。今后提拔副职以上中层领导,一般要有法庭工作经历。五是制定法庭工作规范,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根据全国、全省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法庭工作规范》,对法庭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物质装备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六是建立法庭庭长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赋予法庭庭长一定的审判业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坚持一手抓审判管理,一手抓队伍建设。
丹徒法院提出四条贯彻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在立案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并推广网上远程立案制度,在审判组织上坚持以独任制为主导,在司法为民上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力度,在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的执行职能。实现“便民”与“公正”双赢。二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审判活动中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形成诉讼调解和社会调解的合力,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特别是审理好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农村土地承包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四是进一步搞好现代化法庭建设。该院人民法庭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局域网已与法院联网,全面推进了网上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今后还将启动科技法庭建设工程,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科技审判法庭建设,更好地体现审判的公开、透明。
润州法院提出六条贯彻措施:一是成立法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将定期研究部署法庭建设的各项任务,并分工负责法庭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和物质保障工作,对法庭建设中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解决。二是对法庭经费实行单独预算,为法庭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从下半年起,将法庭经费单独立项,确保财政足额及时拨付。并实行法庭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法庭开支。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的力度,为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条件。在配齐办案用车和通讯设施的基础上,为法庭审判人员配备巡回审判用车、手提电脑等后勤装备。加快法庭信息化建设步伐,实行电子签章和远程立案,保证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四是提高法庭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实行“三个优先”:在干部提拔使用上优先,在进修培训上优先,在人才选配上优先。今后提拔副职以上中层领导,一般要有法庭工作经历。五是制定法庭工作规范,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根据全国、全省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法庭工作规范》,对法庭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物质装备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六是建立法庭庭长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制。赋予法庭庭长一定的审判业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坚持一手抓审判管理,一手抓队伍建设。
丹徒法院提出四条贯彻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在立案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并推广网上远程立案制度,在审判组织上坚持以独任制为主导,在司法为民上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力度,在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的执行职能。实现“便民”与“公正”双赢。二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审判活动中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形成诉讼调解和社会调解的合力,把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特别是审理好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农村土地承包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四是进一步搞好现代化法庭建设。该院人民法庭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局域网已与法院联网,全面推进了网上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今后还将启动科技法庭建设工程,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科技审判法庭建设,更好地体现审判的公开、透明。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