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 推进“陪审”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5-06-10 浏览次数:1336
本网南通讯:6月9日,参加过崇川法院上百起刑事案件审判的现任崇川区人民陪审员韩进冲接到一封苏州某高级中学在校生吕果(化名)的来信,信中说:“谢谢您陪审员给我的耐心教育和帮助,让我拿够重新做人,回到学校学习,我深深后悔自己曾今的犯罪、、、、、、”他是因为犯聚众斗殴罪于2004年12月被南通崇川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未成年人犯罪而认陪审员韩进冲的。类似信件韩进冲陪审员已不知收到过多少。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4月,该院单就经普通程序审结的65起刑事案件中,由人民陪审员韩进冲参加陪审的案件就有64件,占比重98.2%。这类案件审判的周期短,质量高,效果好。尤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帮助转化工作方面,人民陪审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成效显著。
崇川法院自1979年以来,就开始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工作,注意摸索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一套程序和方法,每年都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一定数量的案件。2000年以来,新任院长邱建国倍加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探索实践,该院将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制度化的做法引起社会多方关注。据不完全统计,该院近10年中单就刑事普通程序案件的审判方面,由人民陪审员实际参加的案件数千余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普通程序审判方面,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率高达98%以上,对于推进法院审判的公正和高效发挥了巨大作用。
该院在推行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有八个方面:一是坚持每年为新老陪审员作法律知识讲座,进行必要的上岗前培训,确保他们在审判中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决克服只有形式的陪审,努力提高陪审质量;二是适时开展陪审工作的经验交流,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请一些老陪审员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以提高陪审员的陪审能力;三是在具体陪审任务分配上,因人而异,根据陪审员既具的知识、特长和工作阅历,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庭室,参加相关案件的审判,让他们当内行,做专家。例如,让具有建筑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建筑工程类纠纷的审判,让具有教育阅历的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审判;让具有一定医疗知识的陪审员参加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审判等等,做到人尽其才;四是建立陪审员联系制,坚持与人民陪审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陪审员对法院改革和审判工作的建议,通过他们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当前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为民;五是让陪审员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裁判权,重视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作用,重视他们发表的意见,不论合议庭由几名陪审员参加组成,在定案问题上始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原则;六是坚持社会影响特别大的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争取最佳的社会效果;七是及时发放陪审员的劳动(庭审)津贴,充分调动他们的庭审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每一项权利;八是要求全体法官都要重视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工作,并根据不同庭室、情况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加陪审案件的比值要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定为不得低于95%。几年来,该院陪审员陪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某种意义上有力地支援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一定程度上还解决了法院审判资源不足的困难。
该院长邱建国说:我们要最大限度地让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通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增强案件裁判的公正透明度,增强案件的处理说服力、亲和力,从而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处理的信服力,达到诉讼中的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