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公丕祥院长出席江阴法院首届“法律文化周”开幕式并讲话
发布时间:2005-06-28 浏览次数:1334
本网讯:6月25日上午,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出席了江阴法院首届“法律文化周”开幕式。开幕式在江阴法院新落成的审判办公大楼前广场举行,仪式上先后举行了升国旗、法官宣誓等活动,无锡中院,江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和江阴法院全体干警出席了开幕式。
公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阴法院近年来在依法服务大局、调节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江阴法院在庄重简朴地迁进新大楼不久,专门举办“法律文化活动周”活动,体现了对法律文化的弘扬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于引导广大法官秉承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公正审判为天职,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神圣使命,对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对于营造有利于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院长强调,弘扬先进的法律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就是要以学习为动力,把学习、工作、生活融为一体,通过开展全员性、群众性、持久性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人才发展机制,树立学用结合、学贵于行的优良院风,促进法院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二是要培养先进的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培养先进的司法理念,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继承法律文化传统与借鉴外域法律文化的关系,善于从法律文化传统中总结经验、探寻规律,并立足于传统,创造性地吸收外来先进法律文化,牢固树立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先进司法理念。
三是要着眼于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司法的基本职责在于定纷止争。我国法律文化传统中蕴涵着“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充分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司法效益最大化。
四是要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当前,全省法院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全面展开。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来,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进行整改,形成对审判和执行权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信。要坚持开门整改,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专项整改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把活动抓好抓实。
五是要提高法律文化建设的实效。人民法院建设现代法律文化,要秉承并弘扬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优良传统,保持奋发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法律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广大干警讲求司法礼仪、改善司法素质的具体行动上,兢兢业业地做好审判工作,实实在在地创造司法业绩,扎扎实实地推动法院工作的不断发展。
六是要努力改善司法环境。改善司法环境是弘扬先进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要更加主动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落实人民法院宪法地位,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法律、尊重司法的良好外部环境。
江阴法院首届“法律文化周”活动为期六天,期间将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暨青少年模拟法庭演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庭审、人民陪审员示范开庭、“法治江阴”专题研讨会以及建党八十四周年和《法官法》颁行十周年纪念活动等。
公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阴法院近年来在依法服务大局、调节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江阴法院在庄重简朴地迁进新大楼不久,专门举办“法律文化活动周”活动,体现了对法律文化的弘扬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于引导广大法官秉承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公正审判为天职,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神圣使命,对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对于营造有利于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院长强调,弘扬先进的法律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就是要以学习为动力,把学习、工作、生活融为一体,通过开展全员性、群众性、持久性学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人才发展机制,树立学用结合、学贵于行的优良院风,促进法院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二是要培养先进的司法理念。人民法院培养先进的司法理念,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继承法律文化传统与借鉴外域法律文化的关系,善于从法律文化传统中总结经验、探寻规律,并立足于传统,创造性地吸收外来先进法律文化,牢固树立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先进司法理念。
三是要着眼于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司法的基本职责在于定纷止争。我国法律文化传统中蕴涵着“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充分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实现司法效益最大化。
四是要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当前,全省法院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已全面展开。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来,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进行整改,形成对审判和执行权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信。要坚持开门整改,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专项整改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把活动抓好抓实。
五是要提高法律文化建设的实效。人民法院建设现代法律文化,要秉承并弘扬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优良传统,保持奋发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法律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广大干警讲求司法礼仪、改善司法素质的具体行动上,兢兢业业地做好审判工作,实实在在地创造司法业绩,扎扎实实地推动法院工作的不断发展。
六是要努力改善司法环境。改善司法环境是弘扬先进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要更加主动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落实人民法院宪法地位,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法律、尊重司法的良好外部环境。
江阴法院首届“法律文化周”活动为期六天,期间将举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暨青少年模拟法庭演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庭审、人民陪审员示范开庭、“法治江阴”专题研讨会以及建党八十四周年和《法官法》颁行十周年纪念活动等。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